理响漯职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第10期)

发布时间:2026-01-19来源: 浏览次数:

为什么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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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这是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的重大战略部署。

第一,人工智能是数字经济时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成为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

第二,随着大模型训练成本持续降低,多模态融合技术不断优化,智能体和具身智能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正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生活,创造出大量新的发展机会。在激烈国际竞争面前,谁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化、产业化上先行一步,谁就在市场开拓上占有先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应用导向,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

第三,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数量迅猛增长,应用场景持续扩大,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从数字化阶段向数智化阶段迈进。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既一以贯之地将数字中国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又与时俱进地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普及、深度融合,奋力开拓数智化发展新局面。

第四,推进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在科技突破上,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在要素支撑上,要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抓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加大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规模应用上,要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变革,降低人工智能技术在就业、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优先应用门槛;在安全保障上,要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